被这帮把脑袋别裤腰带上的战争狂魔拉来练兵,他这个拥有现代灵魂的脆皮,怎么可能不做万全准备?
若是用竹竿,那玩意虽然也是空心,但韧性太强,一旦戳中目标,那一瞬间的回弹之力能把人从马背上给当场弹飞。
到时候就是:敌人未伤,我先升天。
而这东西,乃是他特选的陈年老杉木。
让京城最顶级的木匠小心翼翼地剖成两半,将内里完全掏空,只留下薄薄的一层外壳。
再用特制的强力鱼胶严丝合缝地粘合起来,外面裹上一层麻布刷漆加固。
这样的“特制长枪”,既保证了硬度,不会像面条一样乱晃。
又有着极好的纵向木纹。
它的设计初衷只有一个:炸裂!
朱橚看着薛显那一脸吃了苍蝇的表情,也没解释太多。
他总不能说,这是我不远万里穿越时空,从几百年后的波兰翼骑兵那里抄来的作业吧?
那帮狠人,那是世界骑兵史里的泥石流。
手里拿的骑枪,动辄五六米长,靠的就是中空减重。
那玩意的精髓就在于,它是一次性的。
借助战马狂奔带来的恐怖动能,在那极高的速度之下,不管是实心大铁棍还是空心小木管,只要前面有个尖,戳在人身上效果都差不多——都是一个洞。
而且因为空心,这玩意极轻,能够做得极长,这便是一寸长一寸强。
最重要的是……它能碎。
这才是朱橚这个懒人最看重的一点。
传统的马枪硬碰硬,那一瞬间的反震力能把虎口震裂,严重的能让手腕骨折。
而这东西,撞击的瞬间就会像蛋壳一样碎裂。
巨大的反震力会被碎裂的枪杆完美吸收抵消。
骑士根本不需要承受那种“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痛苦,也完全不用练什么高深的卸力技巧。
哪怕是细狗也能冲锋,主打的就是一个无伤打野,快乐摸鱼。
“薛侯,别愣着了。”
朱橚指了指对面:“麻烦让那个带盾牌的兄弟准备一下,还有,让他们把手里的刀换成长枪,我这不仅是杀敌,更是要破那步兵的枪阵。”
薛显听得眼角狂跳。
破枪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