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都会等著完不成漕粮征收工作的陆北顾出丑,然后狼狈离开,再等朝廷换一个不损害他们利益的发运使上。
当然,陆北顾暂时不准备动这个政策的根本原因,是它并不损害百姓的利益。
对于发运使司来讲,在夏天增加了一部分粮食储备,对顺利完成漕粮运输工作来讲是好事;对于地方来讲,能通过购粮来吃回扣,官吏商贾都满意;对于百姓来讲,反正夏税已经缴了,至于地方官府拿缴的夏税去干什么其实没人关心,因为就算不拿去购粮,也是上缴朝廷。
说穿了,地方官府拿夏税买粮然后上缴发运使司,整个操作唯一损害的是大宋朝廷的部分实际财政收入。
而相比于此事的危害,还有一大把烂事的危害程度排在前面呢。
「接著说。」
「国朝施行转般法,泗州淮阴、楚州山阳、真州永丰、扬州江都四大转般仓,除八十三万石夏粮外,眼下共存陈粮约一百三十九万石,仓廪虽偶有鼠耗、潮损,然皆在例定损耗之内。」
转般法这种分段运输的漕运方式起源于唐代。
开元二十二年裴耀卿于古汴河口筑河阴仓,使江淮地区漕粮运此纳贮候水转运,经黄河、渭水至长安,为转般法之始。
而转般仓,即宋代沿袭转般法于泗、楚、真、扬四州所设的仓库,用以卸纳东南六路漕粮再换船运至开封,与此同时,历年来超过京师年度所需但已实际征缴的漕粮也会在登记造册后存放于仓里以备使用。之所以要设立转般仓,一方面是因为大运河的宽度和吃水深度与长江及其支流是截然不同的,必须要换船,不换船的话很难通行;另一方面是宋代的漕运情况与唐代还不太一样,漕粮并不需要运往长安,只运到开封就够了,不过汴河在冬末春初是会结冰的,故而转般仓也有应急作用....一旦发生战争或天灾,以至于开封粮食吃紧,汴水却偏偏因为结冰不能通航,那么这些转般仓里积存下来的粮食就可以经由陆路进行长途运输,不需要临时从东南筹集和运输了。
当然了,有优点就有缺点。
转般法的缺点就是需要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司常年维持一支庞大的官方水、陆运输队伍,这就必然会导致吏卒运输时上下其手进行侵盗,持续进行吸血。
故而在熙宁变法后就产生了「直达法」,这种漕运方式顾名思义,就是指成批货物从出发地直接运往开封的运输方式,亦称「直达纲」。
在直达法下,各地需认领岁额并自负盈亏,实行「丰不加汆,歉不代发」的原则,而地方官府哪来的那么多专业运输人员?故而只得招募游手亡赖来押纲,这群人在运输途中经常沿途一路盗卖漕粮,盗卖完后便凿沉纲船逃走。
但漕粮的人为损失,其实两种漕运方式都会产生,这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相比于转般法,直达法会破坏掉大运河的水运能力。
因为围绕「转般法」建立的机构,除了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司,还有排岸司、催纲司等机构呢,排岸司有著「三日一放闸」的严格蓄水制度,养著大量的闸夫、清淤夫等维持大运河顺畅运行的人员。而实施直达法为求直达时效,押运人员常仗皇命要求随时开闸通航,导致大运河的河水无法有效积蓄,致使通航条件不断恶化,船只常因水浅而阻滞搁浅,「直达」变成了「直堵」,运输效率与数量反而远不及转般法时期。
同时,直达法也在事实上加重了地方负担。
原本漕运都是淮南江浙荆湖制置发运使司的工作,地方官府只需要提供粮食就行了,还能在收粮的过程中美滋滋吃一笔回扣,而在实施了直达法后,不仅需要地方官府租船、募人进行漕粮运输,而且没有统一的管理机构进行丰歉调剂了。
这就意味著,如果溪峒蛮王彭仕羲的事情放到直达法的背景下,漕粮的压力就只能由荆湖地方官府自己承担,其他路不会帮忙。
而荆湖当地百姓即便缴纳了足够的粮食,也会因为实际上没有运到开封而被重复催缴,最后的结果就是忍无可忍,揭竿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