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有记者采访杨佳的父亲杨福生,问他前妻是否有精神病。
老杨说,王静梅脾气确实有些急躁,常因一些小事认死理,但据他所知,她从来没有因为精神方面的问题去看过病。
此后,律师刘晓媛与王静梅的姐姐王静蓉曾一同前往安康医院了解情况。
王静梅的主治医生潘主任称,她可能患有偏执型应激性精神病,且病程不短,只是家人没有察觉。
刘晓媛则认为,王静梅根本不需要长达四个月的治疗,便要求复印病历。
潘主任以病人正在治疗中为由予以拒绝。
律师告知他,病人家属有权复印病历,并且该病历将作为杨佳案的证据使用。
这时,主任又提出需要居委会开具证明。
王静蓉赶紧去了居委会,居委会主任表示自己无权作主,需向上级申请。
最终的答复是:领导不同意。
王静梅出院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也没有留下相关病历及诊断证明。
十一月二十五日晚七时,上海高院的两名法官抵达北京,向王静梅送达了杨佳的死刑核准书。
核准日期为十一月二十一日,死刑将于七日内执行。
王静梅看罢,大惊失色:你们十一月二十一日便已下达核准书,二十四日我人在上海,为何当时不告诉我?
然而直到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杨佳被执行死刑的当天,王静梅仍在向最高人民法院邮寄杨佳的申诉材料。
由于杨佳一案受害人的身份比较特殊,社会影响极大,早已从一个单纯的刑事案件演变为一起公共事件。
从秘密审理到公开审判的每一步,都离不开公众、网络媒体以及法律界人士的推动。
站在风口浪尖的,便是活跃于京沪两地的一众律师。
尽管有人称他们是在作秀,有人诟病其沽名钓誉,也有人说个别律师不够专业,但他们依然活跃于这个舞台之上,自身却又深深陷在漩涡当中。
事实上,杨佳出事之后,最先接触此案的,是北京雄志律所的主任律师熊烈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