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的结果,是他被暴揍了一顿,造成轻微脑震荡,连门牙都被打掉了一颗。
不幸中的万幸,是保住了性命。
回到北京后,先是看病补牙,花去了几千块。
接着,母子俩一同开始了告状之路。
王静梅在这方面有经验,毕竟已告了好几年。
杨佳这件事,一直告到了公安部,前前后后折腾了将近一年,终于有了个结果:山西方面赔礼道歉,并赔偿了三万块钱。
事情虽然得到了解决,可在杨佳的心里,无疑对警察留下了深深的阴影。
一场本该美好的旅行,活生生变成了一场噩梦。
客观来讲,这件事最多只能算杨佳态度不好,他并没有违法。
如果换作旁人,或许低个头认个怂也就过去了,至少不至于挨一顿打。
而警察那边,则明显是执法过度,好在最终承认了错误,也进行了赔偿。
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对方死不认账,就不承认动过手,说那颗牙是你自己摔倒磕掉的,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必着急,这种事并非没有,而且很快,还会再次发生在杨佳身上。
2007年十一国庆节,杨佳准备再次外出旅游。
这次他不敢再往西面走了,便改道向南,去了上海。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上一次西行,丢的是一颗牙;这一次南游,丢掉的却是自己的命。
10月1日,杨佳高高兴兴来到上海。
他素来喜欢户外骑行,便花了五十块钱租了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
起初几天都平安无事。
10月5日晚,当他骑至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正好遇到芷江西路派出所一名叫薛耀的民警在巡逻,将他拦了下来。
拦他的原因很简单:他的自行车没有牌照,警察需要盘查一下,这车是不是偷的。
警察这样做,本身并无问题,既是职责所在,也合法合规。
盘查过程中,杨佳与警察的对话留下了一段二十四分钟的录音,这也是上海警方要求执法时必须同步录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