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过云脑中念头翻涌:杀,还是不杀?想着想着,这哥们也迷糊了过去。
这本是小姑娘第二次逃生的机会,可惜她心太大,愣是没醒。
林过云睡了约莫一个钟头,醒来一看,她仍在熟睡。此时天色已经发亮,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
他不再犹豫,取出电线,直接将梁慧欣勒死。
做下这最后一案,林过云仍照旧将尸体藏在沙发底下。等家人走后,他将尸体取出,剥去衣物。
与以往几次不同的是,这一回,他进行了奸尸。整个过程,他全部用录像机录了下来,这盘录像带被他命名为“第四次行动”。
尸体依旧是扔到了大坑道那处深坡下面。
一些媒体报道称,林过云是性无能,早年找风尘女子未能成事,遭到耻笑,这才开始杀害女性以作报复。这一说法,恐怕并不准确。
他对这个十七岁的女生做出如此行径,只因他觉得这女孩纯洁干净,是个处女。而这也是林过云的第一次。
正因如此,在最终审判时,他唯独对这一起案件,表现出深深的悔意。
当晚,梁慧欣的家人见她迟迟不归,开始四处寻找,联系了所有一同参加谢师宴的同学,竟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第二天报警之后,警方着手调查,却并未将这桩案子和前面三起命案串联起来,只当做一般的失踪案处理。
直到8月5日,电视和报纸上登出梁慧欣的照片,开始向市民征求线索。
可以看到,林过云从第一案二月三日开始,随后是五月二十九日、六月十七日,再到最后一案的七月二日,作案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
这说明他的瘾头越来越大,若再不将他缉拿归案,不知还会有多少人受害。
那么,警方最终是如何破案的呢?
说起来,既是林过云咎由自取,也算机缘巧合,但最该感谢的,还是旺角一家照相馆里一名姓陈的店员。
1982年8月10日,林过云从小欣欣那批底片中,挑出一些自己极为满意的作品,再次拿到张智利所在的那家照相馆,要求将照片放大。
说来可悲,此人竟要放大来细看。
恰巧店里的放大机出了故障,阿力便拿着底片去了旺角一家连锁店,接待他的人正是那位陈姓店员。
阿力只说,这是朋友拍的照片,我们店的机器坏了,劳烦帮忙放大一下。
这位店员处理完照片,定睛一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全是血淋淋的人体器官。
他觉得事有蹊跷,与老板商议之后,立刻报了警。
法医通过照片中肉体的色泽和血迹推断,照片上的尸体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而从尸块的切割方式和下刀手法来看,肢解者根本没有解剖常识。
再结合近期接连发生的女性失踪案,张智利那位朋友顿时有了重大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