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接完白班司机的车,他再次将尸体扔到了上回大坑道那处深坡下面。他觉得这地方不错,至少不像城门河那般,才过了一周便被人发现。
诸位可曾留意到一个细节?至此为止,他只是杀人、分尸,并未奸尸。
有些媒体报道称他每次都奸尸,其实不然,他唯独在最后一次作案时,才有了这种行为。
依我看来,他若想对前三个下手,条件完全允许,之所以未做,大抵是打心底觉得,那些从事特殊行当的女人,身子太脏。
杀死梁秀云仅隔了半个月,林过云便做下了第四案。
这名受害人叫梁慧欣,十七岁,是个高中学生,家住红磡山谷道村。
说来也巧,也姓梁,前前后后四个受害人,两个姓陈,两个姓梁,倒像是成双成对似的。
1982年7月2日晚上十点,梁慧欣参加完在喜来登酒店举行的谢师宴,准备回家。
平日家中对她管教甚严,不许太晚归家,但当天因为学校有活动,不好拂了大家的兴致,父母便破例准许她活动结束后再回来,还额外多给了一些零用钱。
出了酒店,外面飘起了细雨。这姑娘走到弥敦道圣安德烈教堂附近时,搭上了一辆车牌号为BR2212的的士,司机正是林过云。
车子开到公主道天桥通往海底隧道处,林过云停下车,亮出小刀,拧身一顶,又从腰间摸出手铐递了过去:“来吧,自己戴上。”
梁慧欣只当是遇上了劫匪,乖乖地将手铐戴上,哆哆嗦嗦说了一大串话:“哥哥,我身上钱不多,都可以给你,但是你不许强奸我。你要是把我强奸了,以后我还怎么嫁人呢?”
林过云听她这么一说,一时竟有些愣住,眨巴了几下眼睛,迟疑片刻,开口道:“OK,我答应你。你坐到前面来。”
梁慧欣乖乖地抠开车门,下了车,又坐进了副驾的位置。
其实,这原本是她第一次逃生的机会。即便双手被铐,双腿却未被绑缚,完全可以拔腿就跑。
可因为心底的恐惧,这稍纵即逝的机会,就这样白白丧失了。
林过云继续向前行驶,到了长沙湾葵涌货运站一带,兜了一个圈子,最后在葵涌路大桥附近停了下来。
这一路上,大林子并没有伤害她,加之他生得斯文白净,不像那种凶神恶煞之人,小姑娘的情绪竟渐渐平复下来。
停好车后,林过云一反常态,并未急着动手,而是同小欣欣攀谈起来。
从学校聊到家庭,又从宗教扯到灵魂,这一通神聊,把小姑娘彻底弄糊涂了。
林过云活了这么大,从未与人有过如此深入的交谈。他在这个年纪时,不是被父亲暴揍,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家人不愿搭理他,身边又没什么朋友。
如今好不容易逮着一个与当年自己年岁相仿的人,便极想窥探这类人的内心世界,只管往死里聊。
两人从夜里十一点,一直聊到凌晨四点多,足足聊了五个钟头。
这时候,林过云心中其实十分矛盾,竟有些不想杀她了。他知道这是个正经的好女孩,不放荡。
可转念一想——糟了,我没有蒙面,她认得我的长相,也肯定记住了车牌号,一旦放她走,自己岂不是立刻就要暴露?
想到这里,他歪头一瞧,小姑娘居然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