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就是命令。
何况这个命令还是他五弟下的。
……
百户巴图蒙克策马跟在队伍的中段,看着前方那座沉默的车阵,心跳得有些快。
他是贺宗哲部落的人,确切地说,是土绵那颜(万户贵人)的私生子。
听起来尊贵,可私生子三个字往上头一搁,便什么也不是了。
打小他在部落里的日子,比牧奴也强不了多少。
别的那颜家的孩子骑着骏马在草场上驰骋的时候,他只能骑一匹歪嘴的老骟马,在最远的牧场啃着风干的硬肉条放羊。
他的父亲有三个嫡子,两个庶子,他排在最末。
那几个兄长从不拿正眼看他,连吃饭的时候都不让他上桌,只能蹲在帐篷外面,从大锅里舀一碗底子里的汤水。
然后消息传来了。
冯胜屠了他们的部落。
男丁杀绝了。
他的父亲,他的三个嫡兄,两个庶兄,全死了。
连同部落里凡是高过车轮的男子,都被明军砍了脑袋。
消息送到军营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哭嚎,贺宗哲将军更是差点拔刀砍了信使。
巴图蒙克也哭了。
哭了一小会,然后他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那么难过。
不对,他有些兴奋。
那个他想都不敢想的“那颜”位置,如今空了。
没有嫡子,没有庶子,只剩下他一个有万户血脉的男人。
蒙古人的继承法则简单粗暴,活着的最近血亲,便是继承人。
他只要能活着回去,那万户的牧场、牛羊、奴仆、帐篷,全是他的。
还有那个女人。
他父亲三年前打草谷的时候,从中原抢来的一个大明士绅家的千金。
皮肤白净得像是草原上最好的奶酪,一双眼如清泉,浑身上下散发着一种他在草原女人身上从未见过的温柔和书卷气息。
父亲将她养在最深处的小帐里,轻易不让旁人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