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日期、签章齐全。
案由栏写着:“醉酒滋事。”
备注栏写着:“经调查,系当事人酒后与他人发生口角,双方互殴所致。因情节轻微,不予立案。”
林度把这张纸翻过来又翻过去。
“你儿子喝酒了?”
“我儿子不喝酒。他肝不好。十八岁之后一滴酒没沾过。”
“互殴?”
“三刀。全在后面。胳膊和后背。你见过互殴往人后背上砍的吗?”
林度没回答。他把那份不予立案通知书拍了一张照片。
“后来呢?你申诉过?”
“申诉了。三次。第一次去派出所,不理我。第二次去安南市公安局,让我回去等。第三次我来了省城——来省纪委。”
“哪天来的?”
“上个月。十月十七号。”
林度回头看了一眼信访室主任贺某。
贺某的汗出得更厉害了。
“贺主任,十月十七号这位老人家的来访记录,调出来。”
贺某犹豫了一下。“林书记,这个……信访件有保密等级的,按规定需要分管领导——”
“我是纪委书记。我就是分管领导。调。”
贺某快步走进后面的办公区。三分钟后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份薄薄的材料。
林度翻开。
来访登记表。日期:10月17日。来访人姓名:张福贵。诉求概要:反映安南市城北派出所压案不查。
登记表的右下角,有一个章。
“经审核,举报内容不实。退回。”
审核人签名——一行字,笔迹潦草得几乎认不出来。但那个字体的倾斜角度和收笔方式,林度昨天在档案室看了整整一天,已经很熟了。
他不需要认字。认笔迹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