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有些恼了——我说话不好使吗?于是提高了调门:“你敢喊,我就捅了你!”
那语气依然不像抢劫,倒像是在谈判。
李雪梅哪会惯着他,张嘴就喊:“来人呀!来人呀!”
高承勇大怒,上前将她撂倒,三下五除二绑了起来。李雪梅奋力反抗,不停地叫喊。
高承勇心想,这样下去非出大事不可。他在屋里四下张望——巧了,墙边正好有把笤帚,他顺手抄起来,也不知怎的那样准,“噗嗤”一下捅进了姑娘的嘴里。
这下安静了。可没想到,仅仅几秒钟,李雪梅嘴里鼓捣几下,竟把笤帚吐了出来。
高承勇一看,居然吐出来了?又赶紧用捆绑后多出来的绳子绕在她脖子上,使劲勒,直到断了气。
接下来便是翻找钱财,可他搜遍了身上和屋里,依旧分文没有。
高承勇气得不行:我怎么这么背?干了三单,一分钱没到手。
钱没搞到,那就从人身上找补。于是他开始奸尸。
离开宿舍区后,他在路上上了一趟公厕,顺手把小刀扔进了茅坑。
尸体被发现后,警方赶到现场,提取了尸体内的精液,做了DNA检测。
另外,屋门没有被撬的痕迹,警方推测是熟人敲门或尾随入室作案。
谁也没想到,此案与千里之外的白银案竟是同一人所为,直到2004年才并案侦查。
这里多说一句:关于高承勇在包头的作案数量,存在一些争议。有人说他只做了一起,也有人说做了两起。
但笔者查阅了许多资料,找不到第二起的记录,而且高承勇的判决书里,在包头也只有这一起。
不排除当时警方可能将别的案子加在他身上,但既然高承勇已经承认了十几起,再多一起也无关紧要。
如果检察机关真的认定另一起案子证据充分,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那么那起案子不可能不出现在判决书里。
所以此处先按一起讲述,日后找到新的资料再行更正。
案发后,高承勇依旧待在包头。
可他上街时,街头巷尾都在议论李雪梅遇害的事,加上警方加大了对外来人口的排查力度,高承勇心想:还是先回青城镇老家吧。
整个1997年,他停了下来,没有再作案,像没事人一样,打打麻将,跳跳舞,从没有人把他和连环杀手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