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高承勇去了包头,彻底离开了白银警方的摸排范围。
他躲得如此之远,让白银警方在接下来的几年里对破案毫无头绪。
高承勇在包头一干就是三年。
他当过泥瓦匠,做过装卸工,还倒腾过一些土特产,但依旧没能改变贫穷的现状。
还记得他的三大爱好吧?其中一项便是赌博。
刚挣了点钱,就要拿去赌一把,可谓是省吃俭用、下注大方。
偶尔,他也会想起曾经做过的航天梦,幻想如果当年考上大学,就不会混成如今的落魄模样。
其实很多人都是这山望着那山高,但无论身处哪个山头,生活都免不了挫折与困难。
他只看到别人光鲜的一面,却没有看到别人努力的过程。
在这种失衡的心态下,他内心再次燃起了对血腥的渴望。
1997年3月28日,高承勇来到包头市昆都仑区,伺机再干一单。
他先去买了把刀,这次还多买了一根尼龙绳。
为什么要买绳子?他结合前两次的作案经验,准备先把人绑起来,这样对方便无法反抗,也方便翻找钱财。
只是他没想过——绑人的时候,对方照样会反抗。
装备置办妥当后,他在包头第二眼镜公司宿舍区附近转悠。
这时走过来一个身材高挑的漂亮姑娘,名叫李雪梅,当年二十一岁。
高承勇觉得机会来了。等姑娘从他面前走过,他环顾四周无人,快步跟了上去。
和上次一样,趁姑娘关门的瞬间,他一把将她推进屋里,反手关上了门。
姑娘大惊:“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高承勇“嗖”地掏出刀在手里晃了晃,说:“我来要几个钱。”
这话听着一点也不狠,本来紧张的事让他说得跟闹着玩似的。
李雪梅见这人说话并不硬气,便厉声喝道:“你快滚!不然我可喊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