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过今天带来的大碗装些处理好的食材物料,或者汤汤水水的,万万没想到师父会拿这个来装红烧肉。
这个碗有多大呢,差不多有脸盆那么大,正常人拿它装米饭够吃一星期的。
甚至把成年人的头埋进去都没问题,一般也只有水煮肉、酸菜鱼才会用这么大的碗。
用这个装红烧肉属实有点恐怖了。
“师父,您确定要用这个盛红烧肉?这可是大号汤碗啊!”
“怎么了?不好看吗?”
“不是不好看,是会不会太大了点。”
苏粟在心里快速估算了一下,这只碗要是装满红烧肉,少说能装四五十块,而且正常人谁能一口气吃完四五十块红烧肉啊。
“大吗?我觉得还行啊。”
“人家好不容易来一趟,总不能让人家吃不饱吧?我李知白开店讲究的就是一个实在,宁可自己亏点,也不能让客人饿着肚子回去。”
苏粟:“……”
师父,您说这话的时候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您那盆红烧肉端上去,客人不是饿着回去的,怕是要破产回去的。
李知白在把那些大碗都拿出来后,想了想,又找一个小点的碗装了10块红烧肉,这是他专门给大爷准备的规格,分量刚好够大爷一个人吃,不多不少。
这并不是他不想宰大爷,而是他觉得要是先给大爷上一盆,外面那些家伙吓跑了怎么办?
还是先让那些家伙放松警惕,然后再送他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吧。
很快,李知白就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餐盘放着一碗酱红透亮的红烧肉。
每一块红烧肉都大小均匀,表面裹着一层浓稠红润的酱汁,并且在肉的底下还有一层被酱汁浸透成酱色的米饭,光看那色泽就让人想端起碗来扒一大口。
“大爷,您的红烧肉。”
霍望看到这碗红烧肉的瞬间恍惚了一下。
像!太像了!
这红润润的色泽跟老伴生前做的差不多,只不过眼前这碗明显做得更好,摆盘也更精致,这纯粹是手艺上的差距。
随后他又闻了闻那股香味,顿时闭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