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注册处,她站在走廊里。墙上挂着历届菲尔兹奖得主的照片。
她看了一遍。记住了每一个名字。
第一周。
念念几乎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
她的英文阅读能力没问题——这两年她啃了大量原版文献。但口语和听力是另一回事。
美国人说话太快了。而且不像课本里那么标准。吞音、连读、俚语——每一个都是坑。
课堂上,Morrison教授讲课的速度更快。
Morrison六十出头,秃顶,戴金丝边眼镜。说话的时候不看人,只看黑板。
第一堂课。Morrison在黑板上写了一个拓扑空间的延拓问题。
“Anythoughts?”
教室里举手的都是金发碧眼的美国学生。说出来的观点又快又长。
念念坐在角落里。
她听懂了百分之七十。
但剩下的百分之三十,卡住了。
她张了张嘴。没出声。
下课后,一个美国男生走过来。高个子,金色卷发。
“Hey,you'retheexchangestudentfromChina?”
“Yes.”
“I'mDavid.Welcome.”他笑着拍了拍念念的肩膀。“Don'tworry.Morrisonistoughoneveryone.Notjustyou.”
念念点了点头。
“Thanks.”
David走了。
念念站在教室门口。看着走廊里来来往往的学生。
每个人都走得很快。聊天的声音很大。笑声很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