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张德华。”何天紫真诚地说道。
“跟我还客气什么。”张德华轻轻捏了捏她的手,温柔地说道,“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我的东西,也就是你的东西。”
何天紫的脸颊更红了,低下头,不敢再看他的眼睛。
青龙在一旁偷偷地翻了个白眼,心里嘀咕道:“啧啧啧,又开始撒狗粮了。真是受不了。”
三人在密室里又待了一会儿,确认没有遗漏什么东西后,便转身离开了。
当他们走出密室,回到海面的时候,已经是正午了。
金色的阳光洒在海面上,波光粼粼。张德华身上的青龙逆鳞甲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耀眼的青光,胸口的青龙图腾仿佛在阳光下飞舞一般,威风凛凛。
远处的海面上,玄机子带着十几位长老,正站在一艘灵舟上等候着。当看到穿着逆鳞甲的张德华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一声清亮的龙吟划破天际。
青龙化作百余米长的身形,平稳地翱翔在千米高空。青黑色的鳞片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巨大的翅膀轻轻扇动,带起阵阵气流。它飞得很稳,宽大的脊背如同平坦的广场,丝毫感觉不到颠簸。
张德华和何天紫并肩坐在龙背上。
张德华依旧穿着那件青龙逆鳞甲,青黑色的甲胄在晨光中泛着温润的光泽,胸口的青龙图腾栩栩如生。他微微侧着身子,为何天紫挡住迎面吹来的强风。逆鳞甲自动调节着温度,将刺骨的海风隔绝在外,只留下恰到好处的温暖。
何天紫穿着一身淡紫色的长裙,长发被一根玉簪挽起,几缕碎发被风吹得轻轻飘动,拂过她白皙的脸颊。她的脸色还有些苍白,但眼神却格外明亮,带着一丝从未有过的轻松和惬意。她微微仰着头,看着下方飞速掠过的景色,眼中充满了新奇和赞叹。
“我从来没有从这么高的地方看过天机阁。”何天紫轻声说道,声音里带着一丝惊叹,“原来从天上看,我们的星球这么美。”
下方的景色飞速变换。先是一望无际的深蓝色大海,海面上点缀着大大小小的岛屿,如同散落在蓝色丝绒上的绿宝石。渐渐的,海岸线出现在眼前,金色的沙滩,翠绿的森林,连绵起伏的青山,还有山脚下星星点点的村落,构成了一幅绝美的画卷。
“是啊,很美。”张德华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语气温柔,“宇宙中还有很多比这更美的地方。等以后有机会,我带你去看银河系的旋臂,去看仙女座星云,去看那些会发光的星球。”
何天紫转过头,看向张德华。阳光洒在他的脸上,勾勒出他硬朗的侧脸轮廓。他的眼神明亮而坚定,仿佛装着整个星空。看着他,何天紫的心跳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
“真的吗?”她轻声问道,眼中充满了向往。
“当然是真的。”张德华看着她的眼睛,认真地点了点头,“等我们收服了白虎、朱雀和玄武,统一了这片星域,我就带你去环游宇宙。我们一起去看遍所有的美景,一起去经历所有有趣的事情。”
何天紫的脸颊微微泛红,她低下头,轻轻“嗯”了一声,声音细若蚊呐。
青龙在前面飞得欢快,时不时故意晃动一下身子,逗得何天紫发出一声轻笑。它甩了甩尾巴,奶声奶气地说道:“主人,嫂子,你们放心!以后不管去哪里,我都载着你们!我的速度可快了,从这里飞到银河系边缘,只要一百年!”
“一百年?”张德华笑着摇了摇头,“等我们的曲率引擎研究成功,只需要三天。”
“三天?这么快?!”青龙惊讶地瞪大了眼睛,“那是什么宝贝?比我飞得还快?”
“是科技的力量。”何天紫笑着解释道,“就像之前的反物质导弹和量子通讯器一样,都是华夏的神奇技术。”
“哇!那我一定要试试!”青龙兴奋地说道,翅膀扇动得更快了,“我倒要看看,是科技飞得快,还是我青龙飞得快!”
看着青龙活泼的样子,两人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笑声在风中散开,带着轻松和愉悦。
何天紫靠在龙背的凸起上,看着身边的张德华,眼神渐渐变得悠远。她想起了师傅临终前的话,想起了自己三百多年来的坚守,想起了这段时间发生的点点滴滴。
过了许久,她轻声说道:“我师傅说,能收服青龙的人,必是天命之人。”
张德华转过头,看向她。阳光透过她的发丝,在她的脸上投下斑驳的光影,让她看起来如同画中仙子一般。
“你信命?”张德华问道,语气平静。
何天紫沉默了片刻,然后缓缓摇了摇头。
“不信。”她的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我从小就被称为天命之女,说我是上天派来守护天机阁的。三百多年来,我一直活在这个‘天命’里。我不敢有丝毫懈怠,不敢有自己的喜好,不敢有自己的感情。我以为我的一生,就只能这样,为了天机阁,为了所谓的天命,孤独终老。”
她抬起头,看向张德华,眼中闪烁着晶莹的光芒:“直到你出现。”
“你打破了我对天命的所有认知。你告诉我,命运不是注定的,是可以靠自己改变的。你用你的实力,你的真诚,你的善良,一点点融化了我冰封的心。你让我知道,原来我也可以像普通女孩子一样,笑,闹,有喜欢的人,有想要做的事。”
她深吸一口气,看着张德华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道:
“我不信命。但我信你。”
这句话,如同投入湖心的石子,在张德华的心里激起了层层涟漪。
他看着何天紫清澈而坚定的眼睛,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暖流。他活了近百年,经历过无数的生死离别,见过太多的人心险恶。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心早就变得坚硬如铁。可在遇到这个女子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也会有这么柔软的一面。
天命?
我从来不信什么天命。
我从末法时代的废墟中崛起,一路浴血奋战,才有了今天的华夏。如果真的有天命,那我的天命,就是靠自己的双手打出来的。
可是现在,我突然有点相信了。
如果不是命运的安排,我怎么会跨越三万光年,来到这个偏僻的星系,遇到她?
遇到这个清冷、温柔、坚强,又让我无比心疼的女子。
或许,所谓的天命,就是让我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
张德华的心,猛地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