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默的步伐依然平稳,表情木讷。
但他的大脑却在飞速运转,神经紧绷到了极点。
他为这次路线变更准备了一个完美的理由。
今天早晨出门前,他故意将家里唯一一口用来盛咸菜的粗瓷小碗碰掉在地上,摔成了两半。
他甚至把碎片仔细地归拢在灶台上,确保任何潜入他家搜查的检校都能看到。
他现在的行为逻辑是:家里的碗碎了,必须买个新的。
而城西杂市的瓷器摊,比城南的要便宜两文钱。
为了两文钱绕远路,这符合他清贫且抠门的人设。
城西杂市人声鼎沸。
卖菜的、卖柴的、打铁的,各种声音混杂在一起。
林默混在人群中,不紧不慢地走着。
他的目光直视前方,绝不四处乱瞟。
大约走了一炷香的时间,他来到了杂市的边缘。
前方不远处,就是卖粗瓷海碗的地摊。
就在这时,林默的余光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影子。
在瓷器摊斜对面的一个破旧牌坊下。
两个大竹筐放在地上。
一个穿着灰褐色短打的货郎,正拿着一块抹布,有一下没一下地掸着筐里的粗布。
正是那个原本应该在城南石桥头卖布的汉子!
实锤了。
林默的心脏在胸腔里狠狠地跳动了一下。
一股凉意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应天府这么大,一个卖布的摊贩,怎么可能如此巧合地在同一时间,跨越了小半个京城,刚好出现在他临时改变的路线前方?
不是在盯太常寺。
就是在死死地盯着他林谨之!
老朱的目光,已经精准地落在了他这个九品芝麻官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