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战的号角,正式吹响。刘敏之的律师团队,在接到陈默的指令后,以极高的效率,完成了对钱卫国、赵德柱、侯侦探等人的刑事自诉状的起草和证据整理工作。自诉状中,详细列举了被告等人炮制虚假调查报告、指使他人作伪证、并通过网络媒体散布谣言,对陈默及其家族名誉进行恶意诽谤,以及对振山科技进行商业诋毁和陷害的犯罪事实。
每一桩指控,都附有相应的证据作为支撑——从侯侦探收买吴师傅和刘老板的转账记录和通话录音,到那份伪造的调查报告的原始电子文档,再到那些在网络上传播谣言的自媒体账号的后台IP地址和发布内容截图。证据链完整而清晰,如同一把把锋利的匕首,直指被告的要害。
在自诉状提交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同时,苏静也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