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云一笑,摇了摇头:“不知道,没听过。”
壮汉有些牙痛,这是哪里来的愣头青?
“大B哥,是跟炳爷混的,这里都算炳爷的地盘。
你来这里闹事,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说着,往前走了一步,一米八的个子,着实充满了压迫感。
方云一愣,微微偏了一下头,看向那个壮汉。
“你刚才说,这里是谁的地方?”
壮汉不屑地看了他一眼,下巴依旧抬着,带着那种常年混迹街头痞气:
“炳爷的地盘啊,这一带都归炳爷管,你在这里搞事,就是和炳爷过不去。”
方云不确定地问了一句:“炳爷?谭炳?”
壮汉的脸色,顿时沉了下来:“小白脸,炳爷的名字,也是你能叫的?”
方云的嘴角抽了一下,这也太过巧合了。
这家伙不过是一个小码仔,哪里够得上跟谭炳对话。
估计就是拉着谭炳的大旗,在这里吓唬人。
他好奇地看了一眼壮汉,看过港城电影里的古惑仔。
原以为一上来就会操着真家伙,刀劈斧砍。
谁料来了之后,好像没有动手的意思,只是想将人吓退了事。
这是港城回归之后,变得规矩了?
还是如今的地下世界,开始讲文明礼貌,要树新风了?
他笑了笑:“你不知道吗,谭炳今天早上刚死了。
你现在都没得到消息,看来不是他的心腹手下呢。”
阿森猛地抬起头,露出震惊的表情。
谭炳看似隐退江湖了,实际上触手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