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猎人,是在独自射出一枚枚子弹之后才能练成的。
“要是确定自己能打中,那就开枪。”见王建军迟迟没有下一步动作,而草丛中的东西,似乎一时半会也不打算出来,陈卫国压低了声音,在王建军耳边轻声说着,“看着是个胆小的,应该是野鸡,或者野兔,别犹豫。”
听了陈卫国的话,王建军像是打了一剂强心剂,深吸口气,竭力让自己冷静下来。
掌心微微冒汗,但王建军并没有太在意,只是在觉得可以的时候,毫不犹豫扣下扳机。
枪管处升起的白烟模糊了王建军的视线,陈卫国却看得清清楚楚。
那玩意已经成了他们俩的囊中之物。
“是只野兔。”陈卫国率先抬脚,走到野兔旁边,拿出猎刀在它腹部划开,等到血都放干净了,这才掏出内脏。
小白在旁边狼吞虎咽,陈卫国也没闲着。
趁着尸体还有温度,陈卫国右手拿着猎刀,小心翼翼将皮肉分开,随后将完整剥下来的兔皮放好。
王建军这次瞄准的地方还不错,偏上,刚好打到了脑袋,皮毛并未沾上血污,带回去,看看能不能做成一些成品。
陈卫国心里头估摸着,照他们这个进度,今年怕是来不及的,但来年冬天,这些东西能拿到镇上去卖。
而且到时候,丫丫也差不多要上学了,他下午的时候,又要带着王建军一起上山来打猎,李秀兰一个人在家中,难免会有些无趣,这些小玩意,刚好,消磨时间。
就算卖不出去,哪怕只是送人,也能跟邻里打好关系。
省得到时候再有人来找事,再叫李秀兰受了委屈,那他这个丈夫做的未免也太不称职了。
连自己的女人都护不住,他陈卫国算什么男子汉。
“陈哥。”王建军不知何时,站在了陈卫国的身后,看着他一点点熟练地处理好这只野兔,愣了一下。
那张野兔皮,上面没有沾血,岂不是也能证明,他王建军现在的水平,跟之前相比,已经算是有进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