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红色的鲜血,如同喷泉一般,从断颈处冲天而起,足足喷了有三尺高!
那无头的尸体抽搐了几下,这才缓缓倒在血泊之中。
这一幕,破天荒头一回。
在这大新朝的地界上,洋人被公开斩首示众!
「好!杀得好!」
人群彻底沸腾了。
甚至有人放起了鞭炮,里啪啦的响声混杂著血腥味,透著一股子诡异的喜庆。
秦庚站在人群中,冷眼看著这一切。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一幕让他皱眉的场景。
只见在那戒线边缘,几个穿著破烂的老百姓,手里居然拿著几个白面馒头。
趁著兵丁不注意,这几个人发疯一样冲进场内,手里拿著馒头,往那地上的洋人尸体旁边凑。
他们不是去打砸尸体泄愤。
而是拿著馒头,在那喷涌而出的鲜血里蘸了蘸。
原本雪白的馒头,瞬间被染成了鲜红色,还在往下滴著血。
那几个人捧著这就著洋人血的「人血馒头」,就像是捧著什么灵丹妙药一样,脸上露出狂喜和贪婪的神色。
「得了!得了!洋人的血,肯定比一般人的劲儿大!」
「快!拿回去给老娘治痨病!」
他们小心翼翼地把血馒头揣进怀里,然后转身挤出人群,消失不见。
秦庚看著这一幕,握著刀柄的手指节有些发白。
「这是————」
「人血馒头。」
陆兴民脸上露出一丝悲哀和无奈,轻轻摇了摇头:「愚昧啊。」
「老百姓信偏方,说是这砍头血能治痨病,能壮阳气。尤其是这洋人的血,在他们眼里,那是比人参鹿茸还金贵的大补之物。」
「这大新朝的病,不在身上,在脑子里。」
陆兴民叹息道:「咱们能杀洋人,能护龙脉,但这人心里的愚昧,却是难医啊。」
秦庚沉默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