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件衣裳不论是色彩搭配,还是整体版型,都可圈可点。她甚至能看出,这两件衣裳,南姝真的是想着自己,专门设计出来的。
南姝说得对,没有哪个姑娘不喜欢穿新衣裳。
沈筝眼下就有些想回房将衣服换上,又将这个冲动生生忍了下去。
信还没看完。
“怎么样沈姐姐,南姝画的衣裳好看吧?偷偷告诉您,除了您,南姝只给娘亲画过衣裳哦!爹爹都没有过。”
“沈姐姐,您若是喜欢的话,一定要给南姝回信。因为......有人对南姝说过,画衣裳、做衣裳是绣娘的活计,南姝是伯府的小姐,用不着干这种事,有些......那个。”
“可......喜好也要分个三六九等吗?不能因为单纯因为喜欢而画衣裳吗?”
沈筝抿起了唇,就算南姝天性开朗又通透,可她总归才十岁出头的年纪,总有迷茫之时。
她甚至不用思考,便想给南姝回信。
人,当然可以因为喜欢去做任何事,只要不伤天害理。
但无论如何,满足自己、取悦自己、把自己当成最爱的小孩来养,才是人活着的第一目的。
世俗、规矩、束缚,都是其次。
就像沈筝自己,她也有取悦自己的方式,不过在世人看来,有些奇怪罢了——她喜欢看百姓们的笑脸。
且设计衣裳对南姝来说,如今只是个喜好,人活一辈子,多几个喜好怎么了?
再说,画衣裳不也是“画”?若说出去,南姝在“书画”的“画”上,还算颇有造诣呢。
沈筝觉得自己的想法极其有道理。
很快,这封信被她读到了结尾。
南姝在信上问她,方子彦与裴召祺有没有想她——她怕这二人撒谎,不想她都说想她。
接着她又问,县衙可有开始修葺。
她说她的那间屋子,要挨着沈筝的寝屋。
沈筝见此噗嗤一笑,南姝这是与余正青一样,在府衙待不住,想同安县了。
她伸了个懒腰,起身给自己换了壶茶水后,开始一一回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