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恶魔杨洪军,自一九九六年二月至二零零零年八月,四年半的时间里,身负十二条人命,另致十七人受伤。
其案在二零零零年全国十大刑事案件中位列第三。
他的作案手法,与白银案的高承勇有些许相似,但他并不实施性侵,起初只是持刀专刺女性臀部,后来一步步升级为割乳、挖阴的残忍杀戮。
他的动机不为美色,亦非图财,而是出于对容貌姣好女子的莫名仇恨,纯粹为了寻求一种病态的刺激。
这或许应了那句老话:红颜薄命。
他选择目标,多为年轻女性,而且必须长相标致,若是相貌平平,他反倒不屑一顾。
那么,他对美丽女子的刻骨仇恨,究竟源自何处?这一切,还要从他的童年说起。
杨洪军生于一九六四年八月,家在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地处长白山余脉。
其父老杨是向阳林场的伐木工人,每日在山林中砍伐树木。
母亲是位朴实的农村妇女,操持家务与农活,是传统的贤内助。
他家境况算不上赤贫,父亲有份固定工作,闲时还能做些木工活贴补家用,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尚属中等水平。
虽说不愁吃穿,但杨洪军自幼便性情孤僻,不大合群,长得也瘦弱矮小,像是有些营养不良。
成年后,他的身高也仅有一米六七。
许多记述称其“奇丑无比”,网络上并没有他清晰的真实照片,流传的多是一张黑白模拟画像。
他落网后的现场照片,看得出确实身形瘦小,可面目模糊不清。
这样一个其貌不扬、性格孤僻的孩子,在学校里自然不受待见,没什么玩伴,不时还会受人欺侮。
不过,这些对他而言尚不算大事,既然旁人不同他玩耍,他便自己寻找乐趣。
一九七七年,杨洪军升入小学五年级。
十三岁才读五年级,确实晚了些,但比起悍匪白宝山十四岁才上一年级,还算“强”些。
这一年,成了他人生的重要转折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