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当晚,他在沈阳南运河一带闲逛,走着走着,看见一个女孩独自漫步,连对方长什么模样都没看清,便从地上捡起一根铁棍,上前一击将她打倒,随后拖进小树林实施了强奸。
几天之后,他又在沈阳西塔地区以同样的手段打倒一名女子并加以侵害。
这两起案子,只算解一解渴,毕竟在里面待了两年多,早已憋坏了。
随后的一年里,王强开始连抢带杀,作案地点仍以公园和河边为主,目标依旧是那些约会的情侣。
这一年,他独自作案二十余起,杀害十余人,还有十几人死活难定。
这些案子都是王强被抓后自己交代的,但缺少官方资料印证。
若将这个数字与法院最终认定的四十五人相加,便与王强律师所说“他应该杀了六十多人”大致对得上号。
这段时间作案,王强并不全是为了钱,更多的是一种发泄。
过了一阵子,他回过味来,觉得一个人这么胡搞,终究弄不到什么大钱。
自己已经二十四岁,再这么下去,连老婆都找不到。
恰在此时,他得知亲弟弟在大连当船员,经常出海捕鱼,收入还不错,便去了大连,也想谋一份船员的差事。
到了大连,弟弟已经出海,他身上没带多少钱,可吃住总得有着落。
于是这厮邪念又起,打算先干一单,弄点生活费。
他转身去商店买了把刀,当晚便开始在公园里转悠,很快锁定了一对情侣。
可他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回竟失了手。
就在他持刀刺向那男子时,对方猛地起身,将女友拉到身后,虽然身上被划开一道口子,却并无大碍。
更让王强心惊的是,这男子竟摆出一副咏春拳的架势。
王强大惊,急忙再刺一刀,不料那人巧妙躲过,跟着一拳正中他的面门。
王强手里虽握着刀,却只剩乱挥一气,边挥边转身狂奔。
男子见伤势不重,也未追赶,随后带着女友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