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王强年纪太小,又没偷多少钱,被教育一番后便直接放了。
王强心中一动,正好趁这个机会脱离师傅,省得每做一单还得往上交一份。
从此,他便独自一人开始了行窃生涯。
十四岁那年,王强无意中撞见了当年侮辱过他的那个乞丐。
当时这家伙正在河边睡觉,王强顿生杀心。
他捡起一块大石头,照着对方的脑袋便是一通猛砸,几下就将那人砸得头破血流。
那人像杀猪般惨嚎着,挣扎起身想要逃跑。
王强哪能容他跑掉,又追上去补了几下,那人终于不再动弹。
但王强仍不解恨,又找来一根粗壮的树枝,铆足了劲,噗地一下从后面狠戳了进去,随后一脚将人踹进河里。
那乞丐是死是活最终未能确认,但估计凶多吉少。
也就是说,王强在十四岁那年,很可能已经犯下了第一桩命案。
大仇得报,王强心中甚是痛快。
此后一段日子,他仍旧四处游荡,靠小偷小摸过活,日子倒也混得松快。
可老话讲,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1991年6月,十六岁的王强在掏包时被警察抓了现行,这次被判劳教两年。
牢狱生活让他吃尽了苦头,他这才意识到,原来不光在外面挨揍,进了里面同样免不了挨打。
他心中愤懑难平:我流浪了七年,受尽各种折磨与虐待,这世上从没有人把我当人看,除了那个老警察,就再没人对我好过。
所有人都跟我那个混账父亲一样,都不是人,个个都该死。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他开始仇视社会,仇视身边的所有人。
监狱如同一所社会大学,汇聚了各路“人才”。
大家朝夕相处,不仅可以相互交流经验,还能积攒人脉。
王强至此似乎开了窍:自己过去玩的小偷小摸,实在上不得台面,难怪刚进来时总挨揍。
那么等出去之后,必须走更高端的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