霎时间,噼里啪啦一阵电流乱响,伴随着一声阴恻恻的逼问:“实话告诉你,你爹妈也给弄进来了。你要是痛快认了,他们立马就没事。”
这一下,正中了杨云中最柔软的地方。
他再也扛不住了,自己一个人被霍霍不要紧,可绝不能眼睁睁看着年迈的父母受牵连。
他脑子里飞快地转了个念头:眼下这关口,我只能先认下来,等熬到了法庭上,再当堂翻供喊冤。
很快,一份听话又合用的口供便炮制出来了:11月15号那晚,我喝完酒,脑子里全是报复赵乃文的念头。我拿上斧子直奔赵家,谁知走到他家附近,正巧撞见赵乃文去上厕所。我悄悄尾随进去,趁他不备,掏出斧子把他砍死,随后逃之夭夭。
到了1995年3月,检察院的人下来提审,杨云中瞅准机会,当即便翻了供,声泪俱下:“青天大老爷,我冤枉啊!那全是他们刑讯逼供,我实在熬不住才瞎编的!”
可检察院的人前脚刚走,等着他的便是一顿变本加厉的收拾。
让你喊冤!让你翻供!一顿折磨下来,人几乎废了。
1996年9月27号,绥化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杨云中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景江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杨云中的父亲杨发、母亲闫凤琴犯包庇罪,各判一年,缓刑一年。
杨云中当庭表示不服,坚决上诉。
这场横祸,甚至连他大姐都被卷了进去,无端端被关了整整三十六天。
此时,杨家还勉强自由着的,只剩下大哥杨云平一个人。
他一直在肇东做粮油批发生意,买卖干得挺红火,在当地也算是个小有家底的土豪。
为了给弟弟洗刷这天大的冤屈,杨云平把生意一扔,开始拼了命地四处奔走。
1997年7月22号,黑龙江省高院作出刑事裁定,认定绥化中院的一审判决部分证据不充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案子似乎出现了一线转机。
到了1998年9月7号,绥化中院重审后再次作出判决,依然认定杨云中因求婚不成而行凶杀人,构成故意杀人罪,改判为无期徒刑。
同案的张景江犯包庇罪,判三缓三;杨云中的父亲和母亲也因包庇罪,各判一年,缓刑一年。
虽然从死刑改成了无期,好歹保住了一条命,但杨云中无论如何也不接受这个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