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哥哥杨云平为了弟弟的案子,早已散尽了万贯家财,落得个妻离子散。
身边有人实在看不下去,劝他:“算了吧,折腾了这么久,能到这一步已经不错了。别再告了,对谁都没好处。”
可杨云平咬紧了牙关,铁了心就是不回头。
1998年9月,杨云中以适用法律不当、定性不准、证据不足为由,再次向黑龙江高院提起上诉。
1999年9月21号,黑龙江高院作出终审裁定: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严惩——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就在杨云平为了替弟弟申冤,几乎走到山穷水尽的时候,转机终于从天而降。
2001年1月,蒋英库的案子彻底告破,陆洋供出了这起厕所凶杀案,肇东市公安局这才意识到,当年恐怕是办了冤案。
2001年6月14号,哈尔滨警方押着陆洋,在肇东市局副局长丛广文的配合下,回到了当年那座公厕。
经过现场指认,铁证如山,确认此案正是王英利与陆洋所为。
至此,蒙在杨云中头上近七年的冤屈,总算真相大白。
2001年8月,杨云中死死抓住“刑讯逼供、屈打成招”这一条,第三次向高院提出申诉。
9月3号,高院撤销了绥化中院的原判决,再次发回重审。
2002年2月11号,绥化中院终于作出公正的判决: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杨云中、张景江、杨发、闫凤琴——四人全部无罪。
在狱中熬过了整整七个春秋的杨云中,终于重获自由。
他带着满心的期盼与酸楚奔回家中,可一迈进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家门,整个人如同被雷劈中,愣在当场,随即发出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啕大哭。
他那可怜的老母亲,因为惊吓过度,再加上日夜思念狱中的儿子,早已撒手人寰;老父亲被放出来后,没多久也瘫痪在了床上;曾经兴旺的一大家子,就只剩大哥杨云平孤零零的一个人。
2003年4月,杨云平代弟弟杨云中向黑龙江高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请求金额一百三十万。
至于最后到底赔没赔、赔了多少,无人知晓。
沉冤昭雪之后,回过头再查当年那些办案人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早已是查无实据。
那些人依然穿着那身衣服,在自己的岗位上堂而皇之地工作,有的甚至得到了提拔荣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