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承勇彻底怒了——十年了,这是第四单,运气也忒背了!
于是他扒光杨如冰的衣服,欣赏着、抚摸着、亲吻着尸体,感受着那细腻白嫩的肌肤带给他的丝滑触感,最后实施了奸尸。
可一想到这次又白忙一场,一分钱没弄到,再加上杨如冰奋力呼救的余怒未消,这厮竟把她的两个耳朵割了下来,还割下了一块13×24厘米、带着头发的头皮。
难道这种行为不算变态吗?正常人做完案之后早该跑了,有几个像高承勇这样,又欣赏又抚摸尸体,还把人家耳朵和头皮割下来的?
可偏偏就有人说他不变态。
连高承勇落网之后自己也说,割这些东西是因为生气,因为没找到钱,另外就是事主叫唤了。
当时还有人抛出一种论调,说去舞厅的女人就没好东西,化妆、穿紧身衣就是想勾引男人,所以这样的女人才容易遇害。
其实,跳舞、化妆、穿紧身衣甚至露沟,都不过是追求自我、表达自我的外在形式而已,与人品没有直接关系。
一个人爱玩不是错,没有底线才是错。
第一个发现杨如冰尸体的是她的一个舞伴,也是她的追求者之一,名叫董军。
当晚董军约杨如冰一起去跳舞,敲门没人应,便绕到窗户前,借着微弱的光线往里一看,发现她已经惨死家中。
董军本想报警,又害怕被牵连进去——人家是有夫之妇,自己若报了案,岂不成了“黄泥掉进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于是他直接回了家。
三天后,邻居报了案。
警方首先怀疑的便是董军,审了许久,最终排除了他的嫌疑。
案发当天,杨如冰的丈夫在邻县出差,也被排除。
随后又列出了多名嫌疑人,均不具备作案条件。
此后,白银警方进行案情梳理。
1994年到1998年,时隔四年,相似案情再次发生——上一次是供电局单身宿舍的石海英遇害,这一次是杨如冰,凶手作案手法极为相似,于是将这两起案件并案侦查。
白银市再次掀起轩然大波。
但此时警方并未将十年前白兰的案子与这两起案件联系起来。
由于本案受害人经常出入舞厅,警方把全市的舞厅、歌厅以及那些亮着小粉灯的按摩房查了个底朝天,怀疑凶手仇视特殊行业的女性,结果又是徒劳,什么也没查出来,甚至连一些性取向有异的小伙子也都被查了个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