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可想而知——警方的排查范围里压根就没有高承勇,就算把福尔摩斯、狄仁杰请来,也无济于事。
高承勇的做法很简单:做完一单就回家,你找不着我。
在体会了细腻白嫩的皮肤之后,高承勇仿佛尝到了甜头,心中越发躁动。
他上街时总是眼观六路,希望能尽快找到下一个目标。
警方这边正紧锣密鼓地调查,六天后,高承勇又做了一案。
时间来到1998年1月19日,农历腊月二十一。
高承勇想赶紧再干一单,弄点钱回家过年。
他中午在一家拉面馆吃了一碗“豪华”牛肉拉面,然后开始在街上溜达。
当他走过一家服装店时,眼前一亮——一个穿着红色大衣的姑娘,长相不错,身材也好。
他驻足观看,就站在旁边直勾勾地盯着。
这个姑娘叫邓文月,当年二十七岁,刚从店里买了几件衣服出来,准备再买点年货。
于是她在各个店铺之间穿梭了一整个下午,高承勇也就跟了一整个下午。
快到四点时,邓文月提着两个袋子开始往家走。
这一下午可把高承勇累得够呛,他一直尾随在身后,对方也没有发现。
其实他曾一度想要放弃——实在太累了,腿都溜细了,他又不是007,想着改天再另寻目标。
让他顽强坚持下来的原因,还是因为邓文月的皮肤同样白皙。
邓文月走到水川路6号平房家门口,打开房门,把两袋年货放在地上。
就在这时,高承勇一把扒住房门,将她推倒在地,并反锁了屋门——动作已是相当熟练。
这次他没有协商要钱的事,因为他觉得这女人买了这么多东西,身上肯定有钱。
他掏出刀,二话不说就是一顿乱捅,最后又是一刀抹脖。
邓文月全身共挨了十多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