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就因为抢劫判了九年——这种人,在监狱里也是稀罕物。
他在这里认识了更多更狠的角色,包括后来一起作案的王庆晓、董立民、梁军等人。
这帮人基本都是北京本地人,身上背着伤害、抢劫、强奸的各种案子。
在这几个人当中,王立华算是比较有脑子的,自然而然以大哥自居。
曹志刚后来审他的时候,跟年轻刑警说过一句话:“你知道王立华是什么人吗?”
年轻刑警摇头。
“他姐姐说得最明白——”曹志刚翻开笔录,“我最了解我弟弟,他没什么本事,胆子也不大。他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地犯罪、做大案,是为了大哥的面子。”
曹志刚合上笔录:“王立华就是这种人——没什么真胆量,却要装成大哥。他根本不是这块料。”
2003年,王立华因为在监狱里表现好,提前两年释放。
姐姐和妈妈去监狱门口接他。
两个女人站在大铁门外,看见王立华穿着一身旧衣服走出来,姐姐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妈妈上去拉住他的手:“走吧,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姐姐坐在副驾驶,回过头来看他:“立华,我跟你说几句话,你听不听?”
王立华靠在座椅上:“你说。”
“找个工作,成个家,别再胡来了。也别再跟以前那些流氓朋友混了。”
妈妈在旁边跟着点头:“你姐说得对。”
王立华没吭声。
回到家,姐姐和妈妈拿出多年的积蓄,四处奔走,张罗着给王立华开个饭店。
王立华那阵子也挺来劲,跟着姐姐一起忙活。看店面、谈加盟、算成本,跑前跑后的。
姐姐看他这么上心,心里还挺高兴——觉得弟弟这回是真想改好了。
店址选好了,加盟费也谈了,眼瞅着就要签约了。
结果那家总店反悔了。
有人在电话里跟姐姐说:“不好意思,有人出价比你们高,合同给别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