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华翻船了。
怎么翻的?
说起来也简单——他销赃没经验。
警方顺着赃物那条线摸过去,直接在家里把他摁住了。
审讯室里,办案民警把桌子一拍:“王立华,你知不知道你干了什么?”
王立华低着头,没说话。
这一年,他17岁。
按照中国法律,这个年纪已经要负完全刑事责任了。
暴力抢劫,数额巨大,数罪并罚——判了九年。
他那个同伙小金,因为不满16岁,判了三年。
判决书下来的那天,王立华整个人都傻了。
他自己后来回忆说:“我翻开判决书一看,真是九年,我当时就疯了。我把判决书撕了,坐地上哇哇地哭。当时一想,九年呐,就跟现在五十年差不多,我才17啊!”
看守所里的管教看了他一眼,没吭声。
说实话,判九年一点都不冤。
持械抢劫,这是严重的暴力犯罪。
没伤人那是万幸——万一当时有人反抗,谁敢保证王立华他们不会动刀子、开枪?
很多案子就是这么演变的,从抢劫变成命案。
更要命的是,王立华家里不缺吃穿,他不是被生活逼到那一步的。
他就是想犯罪。
就是想干。
一般孩子,就算再坏,也不敢干到这个份上。
可这次入狱,对王立华来说不是惩罚。
是“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