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玲点了下头。
随后侧身,目光在陈枫脸上停了半秒,平静,不软不硬。
再抬眼,扫过屋里每一个人,才开口:
“把案子翻过来……做成一起报假警。”
“理由要站得住脚。”
“我和陈枫离婚,就是现成的由头。”
“性质一变,从政治问题,降成民事纠纷。”
“我因离婚争执情绪失控,误报强奸。”
“抓人之后,经多日核查,确认陈枫无涉案事实。”
“纯属我个人情绪失当所致。”
“我认错,接受组织批评教育。”
“此事,就此了结。”
话音落下,屋里几人呼吸都缓了一拍。
一个身份转换,轻巧落地。
白玲是公安局局长,这事才闹得这么大。
换个角度看呢?要是她只是个普通市民报了警呢?
警察局长就不是市民了?
局长就不能报错警?
何况报警缘由,是私人感情上的事……报了个假警。
这算不得什么大不了的。
人谁没个情绪上头的时候?
局长也是人,也会心乱、会犯糊涂。
这么一捋,事情性质就变了:
不是政治失当,而是普通人常有的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