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人自行处置后续。”
他认得这种措辞。
科伦案里他也签过类似格式的东西,上面写着执行,下面留白,留给执行人自己填后果。
可那时候填后果的不是他。
他放下指令拿起那叠纸。
四十七张,每一张都是他签过名的空白补核凭据副本。
副本被人一份一份抄过,签名处用红墨水重新描了他的名字:马修·格兰。字迹一笔不差。
马修翻到第一张的背面。
背面有一行小字,是红墨水写的,虽然字迹他不认得,但规整得像在抄录:“此件签名人为马修·格兰。”
他翻第二张。
背面同一位置,同一行字:“此件签名人为马修·格兰。”
第三张、第四张。
马修翻得快起来。每一张背面都有红墨水批注,但措辞略有不同。
“此人知情范围待定。”
“此件经手人马修·格兰,签名时段与药铺进货重合。”
“可作补充追诉对象。”
“可作补充追诉对象。”
马修的手停在第三十一张上。那一行红字的笔锋几乎压进了纸里,生怕人看不见。
他把四十七张翻完,背面批注一共出现了十九次可作补充追诉对象。
马修把那叠纸放回箱子里,手开始发抖,他拿起那张销毁指令又看了一遍。
“执行人自行处置后续。”
指令让他销毁文书,批注让他成为文书。
两样东西放在同一只箱子里,盖着同一块木板。
马修明白了。
这张销毁指令不是给他用的,是给上级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