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问题在于,神种小麦虽然产量翻倍,成熟期却比普通麦子短,谷雨的催生让它再提前了时间,好处是收成来得快,坏处是留给收割的窗口也短,过了头,麦穗就要炸粒掉地上,那就全白瞎了。
“太慢了。”
罗宇皱了下眉头。
荒灵儿没接话,她不太懂农活,却看得出罗宇在犯愁。
罗宇又看了一会儿。
田里的百姓忙得热火朝天,吆喝声、笑骂声混在一起,干劲是真有干劲,可人手就这么多,镰刀就这么快,两条胳膊就这么长。
增加人手?
其他地方的流民还在陆续来,但……远水不解近渴,新来的流民体力也不行。
让牛魔和铁甲下田?
别闹了。
牛魔一脚踩下去,十棵麦子全碎了,铁甲的獠牙一拱,大半亩地就变成了泥巴坑。
那地龙呢?
地龙是翻地的,不是割麦的。
谁能割麦?
罗宇的脑子转了三息。
然后他想到了一样东西。
蚂蚁。
准确地说是金晶。
千机百巧工蚁后金晶,数十万蚁兵,可根据任务自动分化出工蚁、兵蚁、侦察蚁等特化兵种。
蚂蚁天生就会收割。
它们的口器比镰刀精准十倍,速度比人类快百倍。
普通蚂蚁搬一粒米就要累半天,但……金晶的蚁兵不是普通蚂蚁,经过二次进化,每一只工蚁都有小孩拳头大小,口器锋利得能咬断铁丝,六条腿的负重能力是自身体重的五十倍。
数十万只蚂蚁,撒到麦田里……
罗宇脑子里浮现出一幅画面:遮天盖地的暗金色蚁群涌入麦田,前排的工蚁用口器咔嚓咔嚓地切断麦秆,后排的搬运蚁抱着整捆麦穗列队往谷仓方向跑,再后面的兵蚁负责押运和秩序维护……
就跟蝗虫过境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