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端铁饭碗,有好工作,光耀门楣,出人头地,一个月至少二十块钱的工资!”
听得出来,他是真的很羡慕。
从小到大,别说读书了,他连本书都不曾拥有过。
父母不管他,差一点,他就变成小流氓了。
还好遇见陈东,偶尔教他认几个字,还把学过的课本给他看。
之后又带着他一起做生意,卖太阳灶,卖烤田鼠。
可惜,他已经十七了,再想去上学,已经不行了。
真羡慕大凤她们啊,也是那么多孩子,可陈明道却想尽办法,送大凤她们去读书。
她们还都是女孩子。
“嘁!”
陈思瀚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光耀门楣,出人头地,真以为靠读书就可以的?
没读过书,一点儿都不懂,读书有多难!
他宁可去死,也绝不再去学校读书,真不知道这有什么好羡慕的?
更加不懂,陈明道费这么大的功夫,把大凤她们送去读书干什么?
读出去了,她们还回来吗?
要是不回来,嫁到了外面,受了欺负,谁能知道?
陈思瀚在村里长大,每天都可以听到,村里婆婆们怎么研究对付媳妇。
他一个当弟弟的,却操起了当父亲的心。
一想到自己的姐妹,会被恶婆婆罚跪,顶夜壶,他们却因相隔太远,照顾不到,就心烦不已。
为什么要上学,沈云龙肯定比这里其他三人,理解得都透彻。
他三岁启蒙,五岁习武,下山之前,每天都在重复着同样的学习过程。
上学嘛,本质就是学本领。学本领的目的嘛,就是为了别人打我,我能打回去,别人帮我,我也能帮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