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芝往后一靠,端起搪瓷杯喝了口水。
"舅妈也不是不讲情面的人。这样吧,我出两千块钱,算是给玉莲的补偿。你们拿着钱回去,下半辈子在海岛上也够用了。"
两千块。
在1984年不算小数目了。
张家媳妇在后面倒吸了口凉气。
陈大炮还是没说话。
他把三张纸拢在一起,整整齐齐放回桌面。
然后,他弯腰。
从脚底下的军挎包里,掏出一本书。
书封面磨了边,折了角,纸页里密密麻麻夹着纸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简编本。
整个天井安静了一拍。
陈大炮翻开书,翻到夹了纸条的一页。
"第七十五条。"
他念字的速度不快。一个字一个字地蹦。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非法侵占。"
王秀芝的笑僵了一秒。
陈大炮又翻一页。
"第七十六条。公民依法享有财产继承权。"
他抬头,看着王秀芝。
"嫂子,我文化低,但这两条我看得懂。这栋房子是林怀秋的。林怀秋死了,按法律,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他的子女。"
他用粗糙的手指点了点林玉莲。
"就是她。"
"不是苏广仁。更不是你。"
王秀芝的脸色变了。
"你说的是继承。但我有委托书——"
"我看了你的委托书。"陈大炮把第一张纸拿起来。"上面写的是'代管'。代管是什么意思?帮忙看着。不是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