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默维持零情绪状态:“空气交叉污染。”
依旧沿用法理概率缝隙作为辩解逻辑,无新说辞、无漏洞、无明显破绽。
梁砚不辩驳、不施压、不诱导认罪。理化同源仅能证明接触重合,无法直接定罪,无实据支撑主观加害结论,依法只能存疑归档。
“镇纸指纹。”梁砚继续物证核验。
“我触碰。”陈默直接承认。
“镇纸底部指甲碎屑,归属苏晚。”
陈默沉默两秒,呼吸、站姿、眼神无任何变化,仅做制式应答:“知晓。”
“2006年,苏晚失踪当夜,你在楼顶。”
“在。”
“当夜楼顶行为。”
“静立观测。”
“观测目标。”
“402窗口。”
三连问答,干净规整,无回避、无隐瞒、无矛盾,完整承接十九年前在场事实。
林舟同步归档:2006年苏晚失踪案,嫌疑人在场事实确认,无目击证人,无直接加害痕迹,仅留存位置重合证据。
梁砚转身,从阳台回归屋内中心位置,站姿复位规整。视线扫过全屋对称陈设,桌椅、柜体、摆件全部中轴线对齐,无偏移、无错落、无随意摆放,是长期强制规整形成的空间秩序。
屋内无任何私人嗜好物件、无照片、无书籍、无饰品、无生活杂物。空间属性偏向临时岗点、观测站点,而非私人居住空间。
“屋内无私人物品。”梁砚陈述客观空间特征,“原因。”
“便于随时清空。”陈默回答。
“清空目的。”
“消除个人痕迹。”
应答直白暴露极强的长期反侦察意识,远超普通租客的避险需求,具备职业化隐匿特征。
梁砚抛出巷口疑点,无主观预判,仅做客观问询核实:“今日正午,巷口槐树下,身形与你高度重合的人员,是否关联。”
该问题严格遵循修正规范,不提前定性继任者、交接人员,仅以疑似关联人员作为疑点提问,无上帝视角结论。
陈默平视墙面,无眼神波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