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现在那里,本身就是信号。
他不说话,胜过千言万语。
他站上台,比任何广告都有用。
埃文斯合上本子,抬起头。
“先生,明天早上出发去俄亥俄,哥伦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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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陈时安来到了威尔逊家族的庄园。
赫伯特比以往更加的热情。
最近赫伯特春风得意,看起来都年轻了几岁。
原因无他——下个月的联邦参议院选举之后,他就是代表宾州的联邦参议员了。
宾州的两个联邦参议院席位,陈时安给了赫伯特一个,另一个给了亚当斯。
至于陈时安自己,还没到去华盛顿的时候。
他还年轻,年龄不够。
而且他去不去都无所谓。
他不需要参议员的头衔来证明什么,他的权力不在国会山,在人民党。
华盛顿,迟早会去的,但不是现在。
赫伯特端着一杯威士忌,脸上的笑容比以前多了一些。
“安,明天去俄亥俄?”
陈时安点了点头。
“是的,伯父,去替他们站站台。”
赫伯特喝了一口,放下杯子。
“这次我们能拿下多少个联邦参议员席位?”
陈时安没有立刻回答,走到窗前,看着窗外的夜色。
“不确定,目前能确定的是十个。”
赫伯特沉默了一下。
“党员人数不是来到三千五百万了吗?占去年总统投票人数的一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