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兵爷!京里来人了!”
“谁?”
“赵阁老府上的。”
马芳愣了一下。
翻身下马,把马鞭往亲兵怀里一塞,大步往中军帐走。
帐里站着一个年轻家仆,怀里同样抱着一只锦匣。见马芳进来,腿都在打颤——马芳一身甲胄,满脸横肉,腰间还别着刀,活脱脱一个杀神。
“马、马总兵。”
“别抖。”马芳一屁股坐到帅案后头,“阁老叫你来做什么?”
“赵阁老差小的给马总兵送喜酒。”
家仆双手呈上锦匣。
马芳接过来,动作粗,差点把匣盖磕掉。里头同样一只梅瓶,同样附一张字条。
马芳拿起字条,眯着眼睛看了半天。
——他识字不多。
但赵宁的字条只有六个字,写得大,写得清楚:
“德馨兄,共饮。”
马芳盯着那张字条,嘴唇动了动。
他不是读书人。谭纶那种人收到上司的私信,能品出三层五层意思。马芳不行。他只看到五个字,脑子里转的念头简单直接——
赵阁老记得他。
不是公文里的“宣府总兵马芳”,是“德馨兄”。
马芳十六岁从军,在九边摸爬滚打二十多年,跟鞑子砍过三百多刀,身上疤比字多。这辈子有人叫他马蛮子,有人叫他马疯子,有人叫他马总兵。
“德馨”两个字,他掰着指头数,除了死了的老上司,没几个人这么叫过他。
“阁老还有别的话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