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首阳山。
参天古树,高耸云海。
烟云浩渺,先天灵气环绕。
万族栖息于此。
山下。
李煜穿着兽皮,往来林间,采集野果。
黄梨、山药、山泉,荒野三件套。
勉强饱腹,活命的粮食
李煜站在参天大树下休憩,抬头望了一眼,微微叹气,“穿越到这三年了,可以肯定,这不是蓝星了。”
蓝星上,怎么会有这么高大的树木?
怎会有闻所未闻的猛兽?
李煜采集完野果,回了山洞。
百余名族人,栖息在洞内,大多衣不蔽体。
仓廪足,而知荣辱,时常吃不饱饭,压根还没生出羞愧的意识。
李煜猜测,自己穿到了原始的石器时代,这时候的人们,只会采集捕猎,还不会种地。
李煜把采集的野果放进储藏室,便出了阴暗潮湿的山洞。
李煜不喜欢昏暗潮湿的山洞,于是在山洞外不远处,用茅草简单搭了个小屋。
回屋内休息,静静的等待太阳下山。
残阳如血,暑气渐消。
人们才走出了昏暗潮湿的山洞。
部落首领召集了全部族人,要宣布一件大事。
将由李煜接过首领之位,率领族人生存下去!
李煜穿越过来,励精图治三年…好吧,也没做什么。
就发明了兽皮衣裳,风干捕猎的肉,延长保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