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明恪带柳哲星回来的第一个周末,就迫不及待的招呼朋友小聚。
当然没让楚离做东。
是他自己以柳哲星男朋友……不对,是未婚夫的身份请客。
柳哲星现在的头发长度刚好可以披到肩膀。
他想要去把头发修短一点,傅明恪舍不得。
那毕竟是柳哲星为了他才留起来的。
柳哲星说头发长了打理起来麻烦。
傅明恪就亲自买了一些护发的工具和用品回去帮他打理。
出门的时候,还把上面一层扎起来一个发揪。
这样看,下层的头发其实也没有多长。
柳哲星去给自己的头发重新漂色的时候,傅明恪无论如何不让他染绿的。
“要不粉的吧,我还没见过你粉色头发呢,试一下!”
柳哲星真的很怀疑傅明恪的审美。
谁能想到三十岁霸裁居然喜欢粉色头发?
柳哲星,“你有没有想过,我还是晨曦的总经理?我还是要去上班,要见客户的!”
顶着一头粉毛,还有威望吗?
不过最后柳哲星还是没拧过傅明恪,妥协了,“就这一次!”
依然是银灰的主色挑染的蜜桃粉,发尾部分也稍微弄了点。
傅明恪倒是高兴了。
但是柳哲星为避免被认成女生造成尴尬,自己去买了一副金丝边框的平光眼镜。
瞧着斯斯文文的一股学术风。
傅明恪还让他穿着一身白色西装,白色马甲里面搭的是粉色衬衣。
耳朵上戴着的是自己去年送他的那颗三克拉的红钻耳钉。
只是这颗钻石只有一个,所以设计成了不对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