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笑。想张嘴反驳,却觉得口干舌燥,胸闷气短。
我没在擂台上?
扯淡!那我在哪儿?
我能在哪儿?
我和大叔一起生活了两年,难不成我一直都睡在床底下吗?
她的话太可笑了,可笑到不止一驳。
根本就是狗屁不通,混账逻辑。
狗屁不通,混账逻辑!
“为什么不说话?承认了?”
“后悔了。”我说。
“后悔什么?尝试修复和我的关系?”
“后悔扔了那瓶红牛!假如我也喝了半瓶,现在就有力气接着跟你吵了。”
她笑起来。
“吵输了就赖红牛。你还是三岁小孩吗?”
“你……才三岁!”
我的声音似乎在变小,这都是肺拒绝工作的缘故,我必须使劲抱紧胸口,才能把剩下的空气从里面挤出来。
“大点声,刚下夜班的姊妹都比你有劲。”
我瞪她。
“好吧,好吧,我懂了。我喝了半罐,而你没喝,所以你觉得不公平,对吧?这事儿好办。”说着,她朝后竖起大拇指,“我很确定后排座上还有不少罐,你在那堆汽水瓶子里稍微一扒拉就能找到。现在进入场间休息,我等你喝完、养足精神再继续吵。”
“我不喝。”
这台破车的卫生程度还不及我家的马桶内壁,打死我也不想喝这里面的东西。
“是嫌我脏吧?”她问。
我闭嘴不回答。
“那就是承认自己不爱秦风了?”
“不承认!”
“为什么不承认?理由是什么?”
“不想告诉你。我累了。”
我垂下眼皮,连瞪她的力气都没了。
“那……靠边停车?”
“不要。”
“送你回家睡觉?”
“不去。”
“那你想干嘛?”
“带我去美狄娅。”我一指车窗外,月溪谷的主入口就在不远处,“我要喝酒。”
“还喝?你额头都冒汗了。”
“喝。”我说。
“喝完之后呢?接着吵?”
“当然!”
“别硬撑。”她突然劝我,“有什么话咱们可以明天再说……”
“不行!”我拼着最后一丝气力喊道,“咱们的话还没说完呢!凭什么指责我不爱大叔?今天不给我把话说清楚,你就休想走!”
“幼稚。”
她把双眼从我身上移开,像是有点茫然的往前看。
月溪谷的主入口就在道路右侧。那里我走了无数遍,每天清晨我都要打着哈欠从那里出来,晚上再拖着屁股回去。由于太过熟悉,哪怕闭着眼也不会走错。
只要绕过门口那片茂密的竹林,往里走便是主商业步行街,万幸那次大火没能波及到这里。从步行街上随便寻个岔道口,再往里走个三四十米是映月湖。湖面大致呈圆形,湖心有几个不起眼的小岛,乍一看像是古代美人梳妆用的铜镜。靠东一侧的水岸临近秀美的山峦(火灾过后,这里还是有点“秃”),靠西一侧则全是酒吧,连绵不断的酒吧。从南到北,没完没了。
琳琳姐给这条岸线取名“映月酒廊”,蛮不错的名字,为此她还找人在街口为竖了块漂亮牌子,而我管它叫“公厕一条街”。因为喝了酒的人浑身都散发刺鼻的气味,尤其是那些自诩清爽有型实则腋窝涂满抑汗剂的男人,喝醉之后不但浑身酒气和汗臭,他们的汗腺还会随着晃晃悠悠的脚步向外散发荷尔蒙特有的尿骚味(唐祈姐跟我解释过,说那叫“雄烯酮”。随她怎么解释,在我看来,那就是混在汗水里散掉的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