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日,郭崇韬以监国府名义发令,命诸镇自行犒赏本镇军士的命令先后传达至诸镇节度使手中。
文书写得很清楚。
“诸镇节度使,依本镇军功簿,即日犒赏军士。赏赐先由本镇府库支给,十日内报监国府核销。凡讨梁有功、守土有功、转输有功者,皆不得遗漏。”
这道令表面是让各镇自行赏军,实际有三层目的。
第一,让诸镇承认监国府有权命令他们赏军。
第二,让诸镇军功簿册报入洛阳。
第三,让各镇士卒知道,自己的赏赐也与监国府有关。
郭崇韬另召诸镇使者,当面传话。
“功簿若未入洛阳,日后封赏次第,便只能排在已报诸镇之后。”
这不算威胁,却比威胁更有效。
魏博使者当夜便派快马出城,催本镇将军功旧簿抄副本送入洛阳。
镇定使者也坐不住,第二日一早便去求见监国府吏员,问若本镇府库一时不便支给,能否先上报功簿,待核验后再行补发。
诸镇开始动起来了。
这正是郭崇韬要的效果。
······
第四日,郭崇韬于监国府设立“核功司”。
名义是核验讨梁功劳,实际则是把诸将、诸军、诸镇的功劳,全部纳入李存勖的新中枢。
核功司由三类人组成。
第一类,是郭崇韬的人,负责实际审定。
第二类,是盖寓、李袭吉的人,负责文书公信。
第三类,是军中宿将代表,负责安抚诸军。
郭崇韬向李存勖奏请。
“诸军讨梁之功,散在各镇旧簿。今朱梁既灭,功赏不可混乱。臣请设核功司,收诸军旧簿,校战功、守功、转输功、阵亡功。凡有功者,不使遗漏;凡冒功者,不使滥入。”
李存勖准奏。
次日过后,军中便有了第二个印象。
现在发的是旧赏,将来还有大赏。
而“大赏”需要更高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