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良时如芒在背,几乎僵硬的笑了笑。
母亲扯了扯嘴唇,扶着抹额缓缓道:“那今日,你们太学的夫子教了什么?”
“学了弹琴,学了离骚,还学了礼仪。”
母亲点点头,忽然叹了口气:“你两个姐姐没福气,不能像你这样天天往外跑,你要好好珍惜。”
魏良时一颗心“咯噔”一下,点了点头。
“那吃饭的时候,你跟我说说,你在外头都学了什么。”
魏陈氏扶着扶手从榻上缓缓起身,让兰香布了饭菜,魏良时扶着母亲坐下,对她讲先生教授诗书礼易春秋——
魏陈氏也是出身好人家的女儿,曾经也读过许多的书,听到她今天学的离骚,魏陈氏也能接上一两句,只是年纪大了,意思也忘记了。
她问道:“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回朕车以复路兮,及行迷之未远——”
“这两句,是什么意思?”
魏良时解释道:“意思是说,她后悔选择道路时没有看清,久久徘徊不定,想要返回调转她的车头重回原路,趁着迷路还不算太远。”
“她在绝望中犹豫,要不要与世俗妥协,放弃理想。”
魏陈氏“哦”了一声,“我看这些人也不过如此,教的东西都是虚的,不着地面的,教你们这么多无用的东西,却不教你们如何拿筷子。”
她扫了一眼魏良时的手,淡淡道:“我瞧着,学了还不如不学,学多了,反倒是生了坏处,指引着人往不着调的地方去了。”
“这样的路,还有什么好走的。”
魏良时一滞,有些别扭的整理了一下手里的筷子。
她从小拿筷子就和家里其他人不一样,习惯用食指与中指托着两只筷子。
父母与阿姐们常常纠正她,却徒劳无功。
其实用左手拿筷子还是右手拿筷子,用两只手指托着筷子还是三支手指夹着筷子又有什么影响?
只要能吃到自己想吃的菜不就好了?
母亲乜着她的手,低声道:“对,就是这样,用那根手指夹稳了,这样才像拿筷子的样子。”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