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杯!”
杯子间的碰撞,溅出了少许酒液,也让唐奇意识到了另一个事实,
“所以你打算退出这支——嗯,团队?”
他还没想好小队的名称,只能粗略的代指。
“退出?拜托,你什么时候邀请我加入过?”
“我以为这已经算是默认的事情了,毕竟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事。”
“嘿,我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你也要保护凯瑟琳去龙金城——正因我们的目标一致,所以才会聚集在一起。
这难道不是算作‘同行’吗?
而现在,我已经完成了黑蛇的遗嘱,把他留在龙金城的遗产交给了凯瑟琳,我还有什么理由留在这里?”
“理由——譬如说,我们也算是朋友?”
唐奇直接夹起几根薯条,一同扔进了嘴里。
咀嚼之中,是奶香与蜂蜜的甜津,又加上些土豆与盐分的咸味——
经过三道菜肴,他已经认定半身人钟爱‘咸甜’口味。
而听到唐奇的迟疑声,碎石忍不住嗤笑道:
“‘朋友’?不、你可别这么说,我们才认识多少天,就能算得上‘朋友’了?
我们矮人里有句老话,‘从认识到成为朋友,差不多得花上一百年’——
这当然有些夸张了,但又有几个人类能活到一百岁?你能吗?
等老子彻底了解你的时候,你的生命也差不多就要走到最后一刻。
也许哪天参加了你的葬礼,看到你闭上双眼,被埋进土里的时候为你流一滴泪,我们说不定就能称之为‘朋友’了。”
寿命,是矮人的少有‘长’处。
而不只是矮人,每一位长生种对时间的观念都有所不同。
这体现在方方面面。
好比半身人钟意于复杂地处理食材,周期往往以月作为单位。
矮人则更夸张,一年的时间都有可能。
正因为他们的寿命长久,享受‘慢节奏’的生活才是他们的常态。
不排除也有人类钟意于此,但大多数人是无法接受这个过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