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平山这段时间沉浸式打猎,每天往返大黑山和靠山屯之间,平均每天至少走二十几里山路。
“妈的,我进山的方式还是太朴素了啊!完全不符合我现在的身份!”
吃饱喝足,陈平山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带着狗肉三兄弟,径直朝着麋鹿谷深处走去。
打兔子野鸡攒积分的速度太慢,而且卖不上价钱,所以还是先整一些大中型猎物,比如梅花鹿、狍子等等。
麋鹿谷是大黑山里少有的平缓谷地,草木茂盛,而且还有一条小溪,向来是各类野生动物扎堆的地方,之前陈平山也来过几次,偶尔能撞见零星的梅花鹿、马鹿。
刚穿过一片茂密的柞树林,眼前豁然开朗,狗肉的鼻子瞬间抽了抽,然后便低呜两声,身子趴在地下。
“呜呜~呜呜~”
陈平山瞬间顿住脚步,眼神一凝,拿出空间内的望远镜,仔细打量起来。
只见两百米外,一群马鹿正在小溪旁晃荡喝水。
这群马鹿足足有八头,领头的是一头身形格外高大的公鹿,肩高快有一米五,浑身覆盖着棕红色的皮毛,脊背线条流畅,头顶长着一对分叉繁复、粗壮坚硬的鹿茸,角尖泛着淡淡的光泽,看起来威武霸气。
其余七只青年小鹿也个个膘肥体壮,正低头啃食着青草,时不时抬头警惕地扫视四周,模样十分灵动。
“单亲家庭啊?没有母鹿?不容易……”
陈平山心里瞬间了然,这可是马鹿,属于鹿类里的大型品种,比普通梅花鹿大上好几圈,肉质鲜嫩紧实,鹿皮坚韧耐磨,鹿茸、鹿血、鹿鞭更是千金难买的名贵药材,随便一头拉出去,都能卖上大价钱!
“嘿嘿,这不是让我掏上了吗?!”
陈平山眼底闪过一丝精光,压低身子,朝马鹿群摸过去。
十分钟,陈平山摸近一百米,缓缓抬起手中的56半,瞄准了那头领头的公鹿。
这么大一群,先拿下领头的,剩下的就好对付了。
就在他手指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身旁的顺顺突然猛地窜了出来,直接挡在了枪口前,小小的身子绷得紧紧的,抬头冲着陈平山发出急切的低吼声,脑袋不停摇晃,明显是在阻拦他开枪。
陈平山眉头微挑,放下猎56半,有些意外地看向顺顺:
“怎么?不让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