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艾草是山里猎户的捕猎神器,能完美遮盖人体和狗的气息,再机敏的野兽,也闻不出半点破绽。
“狗肉,绕到西边陡坡那,守住路口,不准发骚,更不准冲,只要鹿群往你那跑,吓回去,把它们堵在谷里,懂吗?”
狗肉低呜了两声。
“好好干,回头再给你娶个嫂子。”
狗肉白了陈平山一眼,弓着身子,悄无声息地钻进灌木丛,绕到西侧埋伏起来,连半点枝叶晃动的声音都没有,藏得严严实实。
安顿好狗肉,陈平山轻手轻脚摸到东侧草甸旁的大松树后,这里视野绝佳,能看清整个鹿群活动区域,又能牢牢守住唯一的出口,把鹿群堵死在“口袋”里。
他把56半放入空间。
因为压根没打算用枪。
开枪动静太大,容易惊炸鹿群,得不偿失,对付鹿群,靠的是脑子和手上活。
一切布置妥当,陈平山从背包里掏出两样东西。
一样是早上特意摘的嫩榆钱,这是梅花鹿最喜欢的清甜吃食,再加上他提前用灵泉喷过,香味更浓,隔着老远都能飘进鹿群里。
留住它的胃,就能留住它的鹿。
另一样,是陈猎子传给他的软质捕鹿布套,用粗棉布缝制,宽宽的布条,末端缝着软绳,没有硬邦邦的绳索,不会勒伤鹿崽,套住后只会轻轻束住身体,让它没法挣扎逃跑。
这套子是老猎户专门用来捕幼崽的宝贝,现实里进山抓小兽,全靠这东西才稳妥。
这是老猎户家的传承,属于底蕴。
他捏起一小撮榆钱,轻轻往草甸中间抛去,随后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贴在树干上,整个人跟松树融为一体,连大气都不敢喘。
没过多久,橡树林里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伴随着小鹿稚嫩的“呦呦”声,一群梅花鹿慢悠悠走了出来。
“呵呵,正午,喝水来了。”
为首的两头公鹿犄角挺拔,走在最前方探路,时不时抬头警惕张望,耳朵不停转动,排查周遭危险,几只母鹿跟在后面,眼神温柔,而三只浑身带着浅白斑点的小鹿崽,撒着欢儿在母鹿身边蹦跳,毛茸茸的小短腿,圆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格外可爱。
鹿群刚走到橡树林边缘,就嗅到了榆钱的清甜气味,领头的母鹿耳朵动了动,低头仔细嗅了嗅地面,反复确认没有天敌气息,才慢慢朝着草甸挪动。
三只小鹿崽嘴馋,早就按捺不住,挣脱母鹿的看护,迈着小短腿,直奔榆钱散落的地方跑去,低头吭哧吭哧啃得香甜,不知不觉就离鹿群远了两三米。
陈平山嘴角一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