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从未经历过的味道迎面扑过来。
这不是阿拉伯菜的味道。
羊肉在他们这里,大多是烤,或者跟米饭一起焖,用的香料是肉桂和豆蔻。
可这味道不一样。酱油的咸香、冰糖的甜润、孜然的辛、桂皮的醇、干辣椒的烈,一股脑搅在一起,钻进鼻腔,顺着呼吸道一直暖到胸腔里。
他的独眼微微眯了一下。
鼻翼动了动,像在确认自己闻到的究竟是什么。
然后他走过来,在桌边坐下。
方晓东往桌上放了瓶陈年汾酒,指了指那盆羊肉。
“尝尝。能喝酒吗?我知道你们的教义不让喝,可你们这儿的夜场里,酒也没少卖。”
卡迪姆拿起勺子,舀了一勺汤汁,吹了吹,抿了一口。
汤汁在舌尖上停了片刻。
他的独眼眯了一下,喉结滚了滚。然后他放下勺子,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
那肉炖得烂透了,筷子刚碰到边缘就散开,露出里面纤维分明的纹理,丝丝缕缕都浸透了酱汁。
他送进嘴里,慢慢嚼,嚼了很久。
“真主啊。”他放下筷子,看着方晓东,“这就是中餐吗?你们做的东西,触动到我的灵魂了。”
他看了看桌上的酒,直接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
“我早就违背真主的意愿了。在战场上,烈酒是唯一能帮我熬过恐惧的东西。”
“你能想开就好。”方晓东举起酒杯,跟他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真主不会怪你的。你们这样的战士,已经为他流了足够多的血,他会对你无比宽容。”
卡迪姆像是被这句话击中了什么。
那一瞬间,他整个人松了下来,肩膀上像卸掉了什么东西。
“东方人,你是个好朋友。我为我战死的兄弟们,敬你。”他端起酒杯,脖子一仰,也是一饮而尽。
菜确实好吃。
大中华的吃食,不是随便哪个民族哪个国家能模仿的。
方晓东今天还特意微调了口味,往巴格达人喜欢的酸甜口上靠了靠。
大鲤鱼那点辣只是提鲜的点缀,卡迪姆已经吃得停不下刀叉了。
三杯酒下肚,话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