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此刻他才猛然惊醒,原来几十年安稳岁月,都只是自己弥留之际做的一场美梦。
幻境消散,刺骨的冷风再次袭来,身上的伤痛无比清晰。
他依旧躺在冰冷的战壕里,生命无情地流逝着,不会因为他的黄粱一梦而改变什么。】
这一篇周纪言写得更长,将主人公的生活描绘得详尽,这样更显得回到战场后的恍然。
他把稿子折好装进信封,上面写了申报副刊的地址,收信人是何编辑,又在信封背面用小字写了个“简言”。
到中午吃饭时间,周纪言把军装外套搭在椅背上,只穿着衬衫走出办公室。
小林谷在走廊里碰见他,问他去哪里,他说出去吃碗面,不用跟着。
小林谷应了一声,抱着档案夹回了收发室。
他走出梅机关大门,沿街往北走了一段,拐进一条人少的小街。
街角立着一个墨绿色的邮筒,筒身漆面有些斑驳,他在系统空间中控制住那封信,经过邮筒时用心念一动,信封无声地滑进投信口,落在筒底。
他没有停下,继续往前走,在街尾拐角的面馆叫了一碗阳春面。
何编辑把《幽梦忽还乡》的稿纸摊在桌上,读了三遍。
头一遍读到“他猛地惊醒,大口大口喘着粗气”时,手里夹着的烟忘了抽,烟灰积了半寸长,落在袖子上烫出一个小洞,烧焦的布料味混着油墨味散开来。
他低头看了一眼袖子,把烟掐灭在烟灰缸里,眼睛没离开纸面。
第二遍他往回翻,专找那些头一遍觉得写得有点啰嗦的的琐碎日常段落。
那个士兵梦见自己回到十五岁,手掌干干净净,母亲站在家门口,父亲还在镇上做活,灶膛里的火光映在门槛上。
这些句子头一遍读时只觉得平实,现在看到结尾再回来看,每一句都不多余。
第三遍他只读了最后一段。读完把稿纸搁在桌上,摘下玳瑁框眼镜,用袖口擦了两遍镜片。
镜片上有一块洗不掉的划痕,在灯光下泛着彩色的光晕。
重新戴上眼镜之后他又看了一眼稿纸末尾的署名,从笔筒里抽出一支红笔。
前两篇他都是直接在稿签上批“留用”,一个字不多写。这次他在稿签上写了几个字,划掉了,翻过背面重新写。
“简言先生,《家乡的稻田》写的是离家,《公园里的孩子》写的是人灭,这一篇写的是弥留。
三篇放在一起看,倒像是在写同一件事。
先生笔力比以前更加深厚......”
他把钢笔帽套回去,又拔开来,在末尾加了两行。
“稿费千字升为四元。另,报社最近有人打听您,问简言是做什么的,多大年纪。我没多说,先生自己在外面也注意些。”
写完他把稿签折好塞进信封,和汇款单一起寄到亭子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