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同样处在风口浪尖的,还有另一位律师——谢有明。
上海检察院二分院公诉处处长董明亮曾解释过当时为何让他介入的原因:杨佳大概是香港警匪片看得多了,所以被捕时坚持要见律师,否则便一言不发。
警方为了将审讯进行下去,不得不赶紧为他寻找律师,于是,阴差阳错地,谢有明便介入了此案。
说完了律师,我们再回过头来说说杨佳。
他在看守所里,一切如常。
因为在他迈出那一步之前,所有的后果便早已想得清清楚楚。
接下来,便是等待开庭。
此时,六位遇害者的遗体仍停放在太平间中,未曾火化,只等办案人员前来参与验尸。
2008年7月17日,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杨佳提起公诉。
一审原定于7月29日上午在上海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但到了开庭当天,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被临时推迟了,时间改至8月26日。
与此同时,法院门口的电子屏上也做出了公示:8月26日13时,C101法庭公开审理。
说好的是公开审理,然而开庭当日,记者与市民却被告知,这次庭审不对外发放旁听证。
记者们自然不会放过这个举世瞩目的大案、错过抢头条的机会,一直在法院门口等到晚上七点,也始终没有看到控辩双方走出大楼,法院也未公布任何审理情况。
这究竟是公开,还是不公开,外界无从知晓。
但依法律规定,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情形,无非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当事人未满十八周岁。
杨佳此案,又符合其中哪一条呢?
而一直备受质疑的法院指定律师谢有明,在辩护当中,针对7月5日晚民警让杨佳出示租车凭证、杨佳拿出后民警却说“我看不见”这一关键情节,还特意按事发当时的时间与地点,亲赴现场进行了实验,以证实当时的距离与可视度,是足以看清楚那份租车合同的。
杨佳曾要求那几位对他动过手的民警到庭对质,但未获法庭准许。
加之谢有明身兼闸北区政府法律顾问一职,更加引发了人们对程序公正的质疑。
杨佳一审时,母亲王静梅正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自然无法出庭。
当时许多人谣传她是被绑架了。
后来有人追问,杨佳的母亲去了哪里,为何会离奇失踪?
上海检察院对此作出回应,大意是:我们办的是杨佳的案子,王静梅既不在上海,也与本案无关,我们既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更没有权利去关心杨佳母亲的下落。
9月1日,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判处杨佳死刑。
杨佳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10月13日上午9时30分,上海市高院二审开庭。
这一次,是真正的公开审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