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雅扶我起来,拿干布裹住身子。我站在木桶旁边,热气散去后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阿雅。”
我没出声,只是张了张嘴,指了指她,做了个“继续说”的手势。
她明白了。
帮我穿中衣的时候,她的嘴就没合上过。
“夫人可能觉得奇怪——奴婢怎么知道这么多。”她自问自答,“奴婢在宫中待了六年,什么都不敢多做,但听得多。这地方的规矩,用耳朵活着比用手脚活得久。”
这话我认同。
“巫王每日都要杀人。”阿雅继续梳头,“读古籍、炼痋术、杀人。”
最后两个字她说得很寻常,没有情绪变化。
我的后背一阵发麻。
“心情不好会杀人,这个好理解。”她继续说,“可巫王心情好的时候也杀。高兴了,顺手杀一个。觉得某个侍从走路的声音太响,杀。觉得今天的饭菜味道不对,杀。”
“所以规矩就是,不抬头,不出声,不直视。做到这三条,能多活些日子。”阿雅把最后一缕头发别进簪子里,手从我头顶移开,“夫人不能说话,其实……是好事。”
她蹲到我面前,仰着脸看我,方方的下巴。
我看着她的眼睛。
这丫头说这些话的时候,表面上是在教我规矩,可她选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例子,都在传递同一条信息。
。
你身边睡着的那个东西,不是人。别把他当人,别试图讨好他,别试图理解他,别试图在他身上找任何人性的影子。
活着的唯一方法是,不被他注意到。
可我已经被注意到了。
我是他挑中的人。他亲手用剑抬起我的下巴,看见我笑,说“就她了”。
我没办法不被注意到。
阿雅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脸上的表情变了变,最终没再说什么。她站起来,退后一步,低头候着。
接下来的日子,没人来叫我。
我就住在这间偏院里,每天和阿雅、阿珍待在一起。
阿珍负责院子里的粗活,劈柴、挑水、擦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