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耐曹前往山上的混交林与岩石地带,脚步轻盈,站在高处的石头边上。
雷达开启,望远镜四处张望。
他要找的是大猫子——猞猁。
猞猁是一种中型猫科动物,习性孤僻、机警、狡猾。
这玩意能听见百米外的脚步声,喜欢这个时候活动,特别是傍晚与清晨,活跃度最高。
嗯?
何耐曹发现雷达百米外边缘上出现红点,他架起望远镜看了过去。
嘿嘿!
目标出现了,是一头大猞猁,约莫50斤,肥的很。
现在不是饥荒年,个头不瘦。
“今晚的龙虎凤有着落了,药酒到手。”
何耐曹举起莫辛纳甘,早已上镗,动作很轻,就是担心惊吓到它。
呼!
机瞄有点不习惯,不过神枪手的射程已经涨到117米,他有绝对的把握能打中。
就是能不能一枪毙命就看技术了。
前方的猞猁在竖耳瞭望,开枪的最佳时机。
何耐曹手指缓缓收紧,枪柄必须抵住胳膊,防止后坐力伤到自己。
时机已到。
可就在这时,何耐曹却没开枪,只因猞猁身后忽然冒出三只猫咪。
这个时候的猞猁,正是带崽的时期。
他扣着扳机,迟迟没有开枪。
不忍心啊!
要是打死了这头猞猁,其它猫仔估计很难活下来。
啧!
算了算了。
再找找吧!还有时间。
何耐曹最终还是不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