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昆冷喝了一声。
保镖的拳头硬生生停在半空。退后两步,恭顺地站在一旁。
黄毛有些诧异地抬起头,看着眼前这个穿着高档西装、眼神却比屠夫还冷的男人。
王昆居高临下地俯视着他。
心里,算盘打得飞快。
花钱雇来的保镖,拳头确实硬。但归根结底只是拿钱办事,不知道底细。
真到了事发那一天,为了减刑或者为了钱,反咬一口出卖老板的事,在灰产圈子里数不胜数。
但黄毛不一样。
看过电影的王昆太清楚这小子的底细了。
这是个认死理、重情重义的“死士”。
只要用恩情拴住他,用救命药养着他,他就是最忠诚的狗。
比任何合同和金钱都管用。
“打死你,我那几万块钱的药也回不来。”
王昆踢开脚边的一块碎骨头,语气平淡,直接施恩抛出橄榄枝。
“听说你也是慢粒白血病。从今天起,跟着我干。”
“你这条命归我。你治病的药,我管够。”
蹲在地上的黄毛沉默了。
他那双像孤狼一样的眼睛,死死盯着王昆。似乎在分辨这句话的真假。
足足过了一分钟。
黄毛站起身。用脏兮兮的袖子,随便擦了一把脸上的污水。
他没有纳头便拜,也没有感激涕零。
反而梗着脖子,得寸进尺地提了一个条件。
“老板,我跟你干。但我有个条件。”黄毛咬了咬牙,“你再给我一瓶药。”
“你他妈找死!”
旁边的保镖勃然大怒。老吕也瞪大了眼睛,像看疯子一样看着黄毛。